今天李国强跟我商量业务在盘点记帐中发现的问题,其中赵亚男提出目前盘点项目时对于“合同进度应收”及“应收帐款”进行了盘点,但是针对原来项目中记录的“合同回款的应收”是否还需要盘点拿不准,找我们商量?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步一步往下分析,原来设置“合同回款的应收”这个科目的目的是想把整个合同从签订合同、回款、验收、结算、质保金等环节分别确认收入,分别计算各节点的附加值,但是目前核算业务员执行的是佣金制,【这个不应该改变哪个?这个也是简单化以后和其他的收入一样,】是以项目管理安装为利润核算中心【这个也没有改变,最后你是,为谁记账,记账主体是谁?你的脑子里还有什么成本中心、利润中心个个都是利润中心,】,按施工进度取得的验收结算确定收入,同时对应结转成本,回款只是应收款库存的减少,资金的库存增加,除此之外业务都是佣金制,并且采用内部交割的方法。所以“合同回款的应收”是以前记账思路不很明确的时候的不成熟记账结果,目前我们是用“合同进度应收”记录结算并产生附加值的思路。沟通到这里我们好像都明白了,现在记录“合同回款的应收”纯粹是多此一举,根本不需要,这个应当马上叫停。于是我们把这个形成培训问题提交,等明天杨总培训时确定方案后再执行。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感觉到,遇到问题想不明白时,先把问题简单化,然后找跟它类似的事情去做对比,找到相同和不同的方面,答案自然而然就知道了,所以要先简单化再标准化。【你这个还是缺乏,简单化以后标准化,知道要怎么做,做出来还是效果不太好,你那个出口意识,不能给高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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