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823-1986 和GB/T 5907-198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平开式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side hung doorsets 由门框、门扇和防火铰链、防火锁等防火五金配件构成的,以铰链为轴垂直于地面,该轴可以沿顺时针或逆时针单一方向旋转以开启或关闭门扇的防火门。 3.2 木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timber doorsets 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3 钢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steel doorsets 用钢质材料制作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4 钢木质防火门 fire resistant timber doorsets with steel structure 用钢质和难燃木质材料或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5 其他材质防火门 other material fire resistant doorsets 采用除钢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之外的无机不燃材料或部分采用钢质、难燃木材、难燃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3.6 隔热防火门(A类) fully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防火门。 3.7 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 partially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大于等于0.50 h内,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在大于0.50 h后所规定的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门。 3.8 非隔热防火门(C类) no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门。
活动式防火窗automatic-closing fire window 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见3.5)的防火窗。 隔热防火窗(A类)insulated fire window 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窗。 非隔热防火窗(C类)un-insulated fire window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窗。 窗扇启闭控制装置sash closing equipment 活动式防火窗中,控制活动窗扇开启、关闭的装置,该装置具有手动控制启闭窗扇功能,且至少具有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热敏感元件自动控制关闭窗扇的功能。 注:窗扇的启闭控制方式可以附加有电动控制方式,如:电信号控制电磁铁关闭或开启、电信号控制电机关闭或开 启﹑电信号气动机构关闭或开启等。
1.0.1 为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条文说明 1.0.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窗的施工及验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文件中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木规范外,尚应条文说明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824-2008《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本标准与GB/T 582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 3.1“门窗洞口(宽度、高度)标志尺寸”定义的注(见3.1);---术语“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基本参数”的定义改为“符合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分别采用的水平竖向扩大模数 3M 和6M 数列并经指定的标志宽度高度尺寸”(见 3.6,2008 年版的 3.6);术语“门、窗洞口宽度、高度辅助参数”的定义改为“门窗洞口宽度、高度分别采用的水平、竖向扩大模数 3M 和 6M 数列中,分别插入的小于该数列模数级差并经指定的标志宽度高度尺寸”(见 3.7,2008 年版的 3.7); 删除了术语“门窗洞口的规格型号”及其定义(见2008 年版的3.10);一增加了“表 3 民用建筑门洞口优先尺寸系列”和“表 4 民用建筑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见4.3和4.4); 增加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规格型号的表示方法及示例(见4.6);增加了说明干法安装和湿法安装的注(见 5.1);-增加了说明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层与安装构造缝隙关系的注(见5.3);增加了对居住建筑标准层设计时门、窗洞口尺寸应分别选用民用建筑门、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的规定(见 7.1.2); 增加了公共建筑标准层设计时门、窗洞口尺寸宜分别选用民用建筑门、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的规定(见 7.1.3); 删除了垂直天窗和垂直屋顶窗洞口尺寸,可参照窗洞口的标志宽、高参数选用(见2008 年版的7.3.1): 删除了“斜屋顶窗的洞口尺寸可参照相关产品标准”(见 2008 年版的 7.3.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荣平请锲本绽诂筐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嘉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斯意达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贝克洛募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点和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考ISO 1804:1972《门 术语》EN 12519;2004《窗和人行门 语》ANSI/AAMA/NWWDA 101/S.2-97《铝合金聚(PVC)塑料和木窗及玻门的推荐性规范》和ISO 6707-1:2004《建筑和土木工程 词汇 第1部分:一般术语》。 本标准代替GB/T5823一1986《建筑门窗术语》本标准与 GB/T 5823-198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增加了第 1章范围和第 2 章门窗共用术语 一本标准第 3 章和第 4 章增加了图示; -将GB/T 5823一1986 的第6章门窗洞口及口尺寸的内容调整为本标准的第 7章洞口和第8 章尺寸; 增加了中文索引和英文索引; -删去了GB/T 5823-1986 第5章; 删去了GB/T 5823--1986 附录 A(参考件); 一-删去了 GB/T 5823-1986 附录 B(参考件); 删去了GB/T 5823-1986 附录 C(参考件)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矿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泰然铝合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防火卷帘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卷帘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防烟功能的防火卷帘。本标准规定的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仅适用于室内干燥通风的场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23 短节距传动用精密滚子链和链轮(GB/T 1243-1997,egv ISO 606:1994)GB/T 2828.1 计数抽样验序 第1部分接收质量限(AQL)索的逐批抽检验计划(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 3923.1-1997,neg ISO/DIS 13934-1;1994) GB 4717-19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5454 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 氧指数法(GB/T 5454-1997,neq ISO 4589:1984) GB/T 5455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 GB/T 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 5464-1999idt ISO 11821990) GB/T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1987,eqvISO3008:1976) GB8624一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 15930一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
2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用防火门窗 设计原则 本图集力图采用新材料 新构造,提高防火门窗的性能质量,改善外观增加品种,以满足建筑工程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需要 耐火极限 按规范规定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分为三级,即: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为 1.2h,乙级为0.9h,丙级为 0.6h。工程设计中所用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由工程设计者根据防火规范确定,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中标明。 5平开防火门 5.1钢防门 5.1.1耐火性能试验要求 钢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按 GB/T 7633 进行试验。带玻璃的钢防火门,凡每
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用防火门窗 设计原则 本图集力图采用新材料 、新构造,提高防火门窗的性能质量,改善外观增加品种,以满足建筑工程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需要。4耐火极限 按规范规定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分为三级,即,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为 1.2h,乙级为 0.9h,丙级为 0.h,工程设计中所用防火门窗的耐火极限由工程设计者根据防火规范确定,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中标明 5平开火门 5.1门 5.1.1耐火性能试验要求 钢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按GB/T 7633 进行试验。带玻璃的钢防火门凡每